10月26日,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《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的公告》自当日起实施,期限1年。云南省内其他州市缴存职工,在昆明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公告分两层。第一层针对昆明缴存的职工家庭: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,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一次。第二层面向云南省其他市、州缴存的职工:在昆明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贷。这是昆明首次在市级层面明确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昆明申贷。
额度方面,双职工家庭最高80万元,单职工最高40万元。云南除昆明以外州市的缴存职工在昆明购房,套数认定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背景不难理解。云南省公积金个贷率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,缴存余额规模不小,贷款投放却不足,资金池有闲置;昆明集中了省内主要的教育、医疗资源,州市居民在昆明置业的需求一直存在,卡在公积金属地管理上。放开后,州市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昆明用,本质是用存量额度换增量需求,不新增信贷规模。
对在昆明买房的家庭,最直接的变化是首付和月供。以总价120万元、贷款80万元测算,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贷,30年期月供差额在每月数百元量级;单职工40万元的额度,对总价100万元以内的房子覆盖度更高。州市缴存职工过去只能走商贷,现在多了一条低成本通道。
城楼网提示两点。一是期限只有1年,2027年10月到期后是否延续没有说法,正在看房、缴存在州市的家庭要把这个时间点算进决策。二是异地申贷的审批链条更长,需要缴存地出具缴存证明,开发商回款节奏和你的放款时间未必对得上,签约前先问清售楼部接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、放款周期多久。政策放开的是资格,能不能顺利办下来,还要看具体项目和银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