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5日,《中国建设报》刊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署名文章《〈住房租赁条例〉的时代意义》,认为首部住房租赁条例终结"野蛮生长",租购同权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国务院颁布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。作为我国首部住房租赁专项行政法规,常鹏翱指出,其以法治刚性终结市场无序扩张,通过平衡租赁双方权益、强化监管、激活供给,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奠定基石,标志着住房租赁从"自发行为"迈向"民生工程"新阶段。
一、承租人权益保护:直击四大痛点
条例针对押金克扣、群租乱象、强退房等长期顽疾精准施策:
居住安全底线:严禁厨房、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,设定人均最低面积标准,从源头杜绝"隔断房""甲醛房";出租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租赁住房,保障居住安宁。
押金规范:押金数额、返还条件须明确写入合同,除约定情形外不得扣减,破解"退押金难"。
备案赋权:若出租人未备案合同,承租人可自行办理,为享受公共服务提供凭证。
二、市场发展引擎:供给扩容与制度破冰
条例以政策红利激活市场潜能:
供给多元化:鼓励家庭释放闲置房源,支持企业改造老旧厂房、商业办公房等存量资产,破解核心城市租赁房源短缺。
租购同权破题:连续履约达规定期限的承租人,可享受与购房者同等的教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,逐步消解"租不如买"观念。
租金透明化:要求地方政府建立租金监测机制,定期公布区域租金水平,遏制哄抬房租。
三、监管闭环:信用约束与资金安全
针对"二房东跑路""长收短付"等系统性风险:
资金监管:转租企业须设立公示专用账户收付租金,防范资金池挪用。
信用惩戒:违规企业及个人纳入全国信用平台,实施分级监管;行业协会协同自律,形成"行政+市场"双重约束。
房源真实性:强制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房源需与实物一致,经纪机构需实地核验,杜绝虚假信息。
常鹏翱总结:条例以"权益保障—市场激活—监管革新"三重逻辑,重塑住房租赁生态。其不仅为1.6亿租客构建"安居底线",更推动房地产从"重售轻租"向双轨并行转型,为城镇化进程中新市民、青年群体的城市融入提供制度托底。(来源:《中国建设报》2025.08.05 常鹏翱教授署名文章综合解读)